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23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工作,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身心健康,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须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3月1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其他材料。其他材料包括学测成绩通知单、成绩证明材料、高中三年成绩单及其他能够体现考生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须由考生所在学校盖章。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名系统操作指南、招生简章,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审核阶段
学校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审核完成后,学校通知考生参加考核。考核的具体方式、时间及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三、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校将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录取。
(二)录取安排
系统将于5月15日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5月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征集志愿安排
学校将于5月21日至5月31日期间进行征集志愿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6月1日至6月20日进行征集志愿审核考核工作,考核的具体方式、时间及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6月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收费标准
学费:学费与大陆学生相同,附件所列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为4400元/学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与大陆学生相同,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奖学金:新生入校后,可申请校内各项奖学金及国家港澳台侨学生专项奖学金
五、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健康检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弄虚作假等情况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邮政编码:300134
1.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于老师(政策咨询)
电话:86-22-26675779
传真:86-22-26653169
邮箱:taigangao@tjcu.edu.cn
2.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录取程序咨询)
电话:86-22-26656785
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类别 |
科类 |
学制 |
1 |
物流管理 |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2 |
法学 |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3 |
工商管理类 (按专业类招生)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4 |
旅游管理类 (按专业类招生)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5 |
公共管理类 (按专业类招生) |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6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7 |
经济学类 (按专业类招生) |
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信用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